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发展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战略任务。“十四五”期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键是明确普及化阶段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评价导向。
第一,强调分类发展的高等学校评价。普及化阶段的高等学校评价要强调分类发展、分类评价,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个性化的高等教育诉求。“双一流”建设高校注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基础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知识创新;应用型高校与高职院校注重培养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师范院校注重培养高素质教师,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师资需求。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也应探索分类评价,坚持一流目标和需求导向,重视管理体制与治理体系改革成效评价,探索成长性、特色性发展评价。
第二,强调师德优先的高校教师评价。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一是强调专业素养与师德素养的综合性评价,尤其注重对教师师德素养的评价;二是将人才培养放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地位,将教书育人、崇教爱生作为高校教师评价的重要标准;三是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四是关注教师角色的转变,适应新兴信息技术发展,从评价教师知识传授结果转向评价教师作为大学生学习活动设计者和指导者的工作成效。
第三,强调综合发展的高校学生评价。从注重知识的一维评价向注重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转变。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评价,培养大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综合素质;二是注重大学生学习结果及成长体验评价,基于学习结果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反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引导大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三是注重以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为核心的教学质量评价,为学生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第四,强调贡献增值的学科评价。学科评价要关注内涵、聚焦贡献、突出特色。人才培养促进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反哺人才培养,因此,学科建设成效评价也要突出人才培养的地位。同时,注重问题导向,将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日常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增强评价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重视学科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
第五,强调效率优先的高校内部质量评价。坚持学生中心、结果导向、持续改进、多元参与的评价理念,要明晰质量标准,优化指标体系、创新评价手段、完善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健全组织制度保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构建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要合理运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提高质量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总之,落实新时代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评价导向,需要转变高等教育评价理念,注重高校内涵建设与价值增量;注重破立并举、统筹兼顾,构建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这既需要制度与组织机制的保障,更需要全社会参与,形成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共识与合力。
【作者钟秉林: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原载2021年第1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