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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30日 14:30  来源: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时间及内容

1.年报调查时间,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2.高等教育学校系统填报内容

(1)基本信息:学校信息、专业信息、院系信息、其他信息、人员信息;

(2)学生信息:普通本科生、成人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普通预科生、对外开展培训情况;

(3)教工信息:包括教职工、聘请校外教师、其他教工和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4)办学条件:校区信息、班额信息、校舍电子台账、图书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和其他办学条件情况。

二、填报方式

根据《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电子台账明细数据采集方案》要求,各单位统计员在“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台账系统)导出的2021年数据表格的基础上,更新2022年数据。

第一步:填写学校基本信息(教务处、研究生院提前填报专业信息,规划处填报其他基本信息)。

第二步: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国际处、国资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在导出表格的基础上,更新学生、教工、办学条件等2022年台账数据(表中原有条目不得随意删除,各相关单位只需修改发生变化的条目中的字段信息,或追加填写新增的条目,并将新增条目字段信息填写完整。所有变化、新增信息标黄显示。);将填好的备份交回规划处。特别提醒:表中字段信息如为下拉选项,所填字段信息必须与下拉选项一致,不得随意改动。

第三步:组织部、统战部、学工部、团委、基建处、招生办、教师发展中心、体育部根据规划处提供的备份,分别修改剩余字段信息,修改完成后交回规划处。

第四步:规划处收集、汇总数据台账,审核无误后导入系统,一键生成基表;生成的基表经填报单位核实后,各单位将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规划处存档。

三、工作要求

1.2022年是陕西省教育统计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启用的第二年,首次进行大批量数据更新,台账数据工作量大,可能存在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数据填报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数据填报单位承担。

2.受台账系统限制,部分表格需要多个单位协助完成,请各单位务必按照《电子台账任务分解表》的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负责的字段信息,保证后续任务负责单位的填报时间,严格按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科技大学贯彻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应保持兼职统计员的基本稳定。本年部门兼职统计员发生变化的,并于10月8日前填报《陕西科技大学各部门统计人员备案表》,报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

4.各单位在电子台账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何俊峰 15249270910 86168986

     潘勋科 13834890682 86168986

电子邮箱:fzghc@sust.edu.cn

报送地点:逸夫楼712B室

发展规划处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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